立法會三讀通過《2017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小巴最高乘客座位數目上限由16個增加至19個,新例下月七日刊憲後生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說,法案委員會同意政府的19座方案,明白有議員希望將座位增至20個,政府明年進行小巴使用率市場調查時會檢視,並於2022年檢討法定小巴數目上限時一併檢討。
他說如果屆時情況有變,平衡公共交通生態問題獲妥善處理,政府樂意與議員商討將座位數目上限增至20個。
曾提出修正案希望將小巴座位上限增至20個,最終撤回修正案的民主黨尹兆堅批評,政府以脅迫方式迫議員放棄增至20座的方案。
尹兆堅說,業界只是「無奈」接受19座位的修訂,最重要是盡快通過草案,趕及年底前申請環保署的換車津貼。
民建聯劉國勳認為,小巴座位要增至20個才能應付新增人口需求,但由於政府不支持,惟有先支持修訂,再促請政府通過草案後檢討。
工聯會陸頌雄認同修例後可疏導乘客及增加營辦商收入,但認為當局未有改善前線小巴待遇權益,會影響小巴服務質素及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