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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票事件,官方為何避重就輕?

2017-07-19
来源:香港商报

  首都機場小孩逃機票小事件,終於驚動了大領導,民航局官員昨回應稱,16日首都機場4歲兒童未購票乘機,導致延誤5小時事件;經調查,5名旅客系兩名成人和3名兒童,均是首次乘坐飛機,誤以為1.2米以下兒童不用購買機票,無故意逃票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

  破三關的低級錯誤

  總感覺哪里不對勁,沒有撓到輿論的癢處。其實,與關心小孩及其監護人是否犯罪,網友更關注的是,沒有機票的逃客,是如何過關斬將,登上飛機的?這才是最有重量的隱患,官方的回應為何避重就輕?根據法規,兒童按適用成人票價的50%購買兒童票,提供座位,嬰兒按適用成人票價的10%購買嬰兒票,不提供座位,也就是說與火車等交通工具等不一樣,沒有兒童免票此說。如果說該乘客是首次坐飛機,不知道此規矩,但難道機場安檢也是首次執行安檢,航空公司的檢票員也都是首次檢票,不知有此規?從值機到安檢到登機口到登機,共有3道票證查驗程序,均被無票者輕松突破,闖三關成功登機,這確實讓萬千吃瓜者,驚得合不攏嘴,瓜渣掉了一地。試想,假如無票成功登機者是一個恐怖分子呢?如果說,上次那八旬老太,朝飛機發動機扔硬幣祈福,這樣的事情確有點防不勝防,難道沒票登機的事情也防不了?為何又犯了一次低級的常識錯誤?

  按安全規律辦事

  飛機渦輪機的發明者德國人帕布斯·海恩曾提出一個在航空界關於安全飛行的法則,這就是著名的海恩法則,法則揭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飛行安全無小事,按照海恩法則,可以說在這次無票安檢事故發生之前,早就發生了相關的安檢隱患的未遂先兆,只是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所以才發展到了這一步。同樣的道理,這一次無票事件,如果不能做到全方位的深刻反思,就將成為下一次嚴重事故的苗子。

  將逃票事件全部覆盤,找出每一個環節的制度漏洞和責任人,而不是將追責的焦點集中在逃票小孩身上。海恩法則還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那麼試問,放過追責機場安檢和航空檢票的各環節,這樣的官員追責,不論主觀是否故意,是不是恰恰也違背了海恩法則?不按規律辦事,追責者與被追責者一同失卻了嚴謹的安全責任心。

  所以,從航空安全角度,應該感謝這「逃票」的一家子,否則機場和航空公司還不知道還有這樣的漏洞。但官方回應來看,顯然還沒有珍惜或許是不願意把握這樣的機會。看樣子,N個乘客5小時的學費又要白交了。

  路人甲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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