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殺情婦后毀尸滅迹,於前年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以終身監禁。被告不服判決在高等法院就定罪申請上訴,法庭昨頒下書面判詞,裁定被告上訴得直,定罪撤銷,下令案件需於28天內排期重審,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需繼續還柙候審。
涉殺情婦尸無踪僅環境證供
由於死者秦嘉儀的尸首至今下落不明,控方於審訊時僅憑環境證供舉證,令本案罕有地成為「無尸體、無凶器及無明顯殺人動機」而入罪的謀殺案。
33歲上訴人陳文深指原審法官在引導詞上出錯,如當陪審團從證供中得出兩個不同的推斷時,理應采納對被告有利的推斷,若對被告不利的推斷是唯一的推斷才能判以被告有罪。上訴庭法官亦於判詞中承認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缺乏充足指示,故裁定上訴得直。
案情指,被告購入淘大花園大廈一住所,讓33歲死者秦嘉儀居住,而秦於2011年10月5日返回該處后,就再沒外出,陳在10月6日到訪秦家,并於翌日涉利用巨型尼龍袋將尸體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