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增印
党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實現党執政興國、人民幸福安康、國家長治久安的歷史高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法治的一般規律與我國實際情況有機結合,堅持党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確立了良法善治的法治格局,開拓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具有鮮明的實踐特征和豐富的理論內涵。正確認識和把握其核心要義、本質特征和基本原則,是我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遵循。
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
道路問題是最根本的問題,道路決定命運,道路決定前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在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個根本問題上,我們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是:堅持党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習近平同志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強調:“党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党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並明確指出:“這3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在這3個方面中,堅持党的領導是根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基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支撐。党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
正確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本質特征
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基本經驗,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本質特征。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關鍵是要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中央領導集體不懈探索和總結,形成了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一概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治文明的重要思想。這一重要思想是中國人民探索政治發展道路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是對馬克思主義國家與法的理論的重大發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貢獻。全面依法治國,核心是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堅持党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堅持党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党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党的領導,党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全面依法治國,關鍵在于堅持党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带頭守法。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是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
依法治國是党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堅持和改善党的領導,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党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党的領導權和執政權的制度載體,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形式,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基礎和載體。
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則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一個重大課題,有許多東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東西、基本的原則必須長期堅持。党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中國共產党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這“五個堅持”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則。
堅持党的領導,就是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党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党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党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于使党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党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党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党全國團結統一。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就是要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始終堅持保證人民在党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之一。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就是要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就是要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善于總結和運用党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建設政治清明、經濟發達、人民幸福、國泰民安的法治中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具有雙重使命。一方面,要建成法治中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另一方面,要開創不同于西方的法治文明,向世界提供法治的中國方案。我們一定要堅持這個道路自信,堅定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強國的決心和信心,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党中央周圍,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開拓進取,紮實工作,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努力奮斗。
(作者: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