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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中央管治權才能保障高度自治權

2017-10-20
来源:香港商報

  十九大報告用了十分顯著的篇幅談及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政策。當中,「中央全面管治權」首次納入報告,有着強烈的針對性及重要的現實意義,既是對近年有人屢借「高度自治」為名冲擊「一國」底線的強烈警示,也是對特區權力來源這一根本性問題的釐清,幫助港人正確認識「一國」與「兩制」關系,防止「一國兩制」實踐偏離主線而作出的清晰指示。全面落實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不僅是對中央與香港良好關系的維護,更是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長治久安,令高度自治權得到真正落實的關鍵。可以說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就是維護香港高度自治權。

  報告中,在回顧港澳工作過去五年取得的新進展時,習近平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基本方略部分,習近平指出,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中央多番強調對港澳特區的全面管治權,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香港存在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的問題,有人只講高度自治,忽視中央管治權,甚至企圖將「兩制」凌駕於「一國」之上,把「高度自治」與「完全自治」畫上等號,混淆概念,誤導港人。近年出現的違法「占中」、「本土自決」、「港獨」,本質是不尊重中央根據憲法和基本法規定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以「兩制」抗拒「一國」,不僅嚴重冲擊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底線,而且對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經濟民生,都造成直接傷害,損害全體港人的根本利益。這種情况下,中央必須正本清源,按照憲法和基本法,將中央對港擁有的固有權力以及權力關系,說清楚,講明白,用起來,釐清「兩制」之間的界限,使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切實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運行,確保「一國兩制」沿着正確方向發展,這是應有之義。事實上,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在此基礎上,基本法規定了一部分權力由中央政權機構直接行使,一部分權力由全國人大授予香港特區按基本法規定行使,這部分權力亦即人們常說的高度自治權;中央與香港的權力關系是「授權與被授權」,并非「分權」關系。因此,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就是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香港高度自治權的來源。

  香港回歸20年的事實證明,將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維持中央與香港的互信,香港就可運用中央賦予的管治權管理好自己的地方,社會發展就能夠持續穩定。將中央管治權與高度自治對立,就會禍害國家、禍害香港。從根本上認清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區權力的關系,明白「高度自治權」的由來,港人應清楚任何時候都不能以「高度自治」對抗中央的權力,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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