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待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后,特區政府會盡快啟動本地立法工作,以符合香港憲制及法律制度的方式,在香港實施,包括兼顧香港人權法案的相關條文。他透露,政府會先與執法機構討論及作內部研究,之后草擬大綱予立法會及大眾討論。
將徵詢立法會及公眾意見
聶德權昨日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國歌法》是一項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全國性法律,因此可依據《基本法》第18條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后,特區政府便會啟動《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透過合適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及法律制度的方式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包括兼顧《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2條的相關條文。
聶德權表示,由於《國歌法》尚未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及有關的本地立法工作尚待展開,認為政府在現階段就個別條文及細節作出評論言之尚早,重申在本地立法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徵詢立法會及公眾的意見并作出討論。
至於《國歌法》日后在本地立法時有關刑事罪行和罰則水平,他指特區政府會在本地立法的階段再作討論。一般而言,在現實世界的法例,會按實際情況適用於互聯網世界。警方經常呼吁市民應正當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要傳遞不負責任、教唆他人犯罪等信息。但凡有人在網上進行非法活動,警方會搜集證據并作出跟進調查。
可透過法律作有效規範
對於有議員關注政府有否其他措施增強市民對國家的認同,聶德權表示,政府會透過教育及推廣《基本法》等,加強市民對國旗、國歌、國徽的尊重,對於小部分人的行為或情緒表現出對國歌的不尊重,他表示遺憾,相信透過法律作規範是有效方法。他又認為即使有不同意見及情緒,都要透過適當的方式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