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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林鄭:本立法年度提交審議 不設追溯期

2017-11-07
来源:橙新聞

林鄭月娥指,國歌法本地立法有望今個立法年度提交立會審議。圖:星島

  【橙訊】人大常委會日前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本港需進行本地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表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展開工作,有望今個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按香港法律原則應不會設追溯期。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由於內地同本港法律制度不同,加上有國旗國徽法先例可援,《國歌法》會以本地立法形式進行,政務及內地事務局已展開本地立法工作,希望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

  但她指目前議會並非處於暢順的狀況,呼籲各位議員履行責任,有效率通過議案。

林鄭指,立法過程中會有一定討論及諮詢,公眾毋須過分焦慮或擔憂會誤墮法網。資料圖

  林鄭又表示,實施《國歌法》的目的和原意,是國歌作為國家象徵和標誌,需要得到尊重,要防止和避免被故意貶損或侮辱,立法過程中會有一定討論及諮詢,公眾毋須過分焦慮或擔憂會誤墮法網。

  林鄭月娥強調,國歌法本地立法不會有追溯期,認為無必要將事件複雜化,亦不希望在香港未做到本地立法前,有人利用灰色地帶,做貶損及不尊重國家的行為。

  對於立法會就《施政報告》的致謝動議,她稱,更重要是三日討論過程中,與司局長更多聆聽意見,需要詳細研究,冀議員運用權力發表就施政報告的看法。

  【放下極端】范徐麗泰談國歌法立法:不要極端看待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早在電台談及《國歌法》該如何在本地立法,指出香港應就此立法,但看不到理由要設立追溯期。

  對於社會上對《國歌法》有各種討論,她又認為,不能只以法律層面去討論,更要用常識去判斷,「不要用極端的想法去看這件事(國歌法立法)!」

  「路過聽到國歌無肅立,應該唔洗罰嘅。」她同意《國歌法》應按立法會正程序進行討論,但不贊同要公開諮詢,因現時已不是討論應否設立《國歌法》。

  范徐麗泰指出,《國歌法》應參考《國旗及國徽條例》的精神去立法,但應該如何執法則要交由警方去處理,「相信警隊有能力去決定」,相信在一個文明社會內不會以極端手法看待《國歌法》。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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