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中透露,將研究出台地方債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制度,堅決查處問責違法違規行為。財政部在報告中表示,要堅決打消地方政府認為中央政府會「買單」的幻覺,堅決打消金融機構認為政府會兜底的幻覺。
財政部表示,通過持續規范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國法定限額內政府債務余額27.33萬億元,負債率(債務余額/GDP)為36.7%,低于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新興經濟體水平;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32萬億元,債務率(債務余額/綜合財力)為80.5%,低于國際通行的100%至120%警戒線。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財政部也提醒說,雖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個別地方政府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風險不容忽視。
從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的情況看,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的主要原因有四個:一些地方党政領導干部政績觀不正確;一些金融機構放松風險管控要求,大量違規提供融資;違法違規融資行為問責不到位;金融監管部門問責金融機構的制度尚不健全,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不嚴。
財政部指出,下一步將嚴格執行預算法和擔保法,堅決刹住無序舉債之風,有效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堅持誰舉債、誰負責,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債務人、債權人依法合理分擔風險,積極穩妥處置隱性債務存量,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
財政部表示,在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方面,要管控好新增項目融資的金融「閘門」。督促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嚴格把關,對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或沒有合法合規抵質押物的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融資,嚴格按商業化原則提供融資等。
在積極穩妥化解存量隱性債務方面,將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依法實現債權人、債務人共擔風險,及時有效防止違約風險擴散蔓延。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審慎處置,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PPP、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鼓勵地方政府合法合規增信,防范存量債務資金鏈斷裂風險。
財政部還表示,將開好地方政府規范舉債融資的「前門」,適度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規與社會資本合作,支持市場化融資和擔保。穩步推動融資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政府債務立法,強化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