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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人大解讀比港法律界闊

2018-01-03
来源:香港商报

陈弘毅表示,人大今次决定经过深思熟虑。

谭耀宗理解有本港法律界人士未接受内地法律。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高鐵「一地兩檢」安排,但被本港部分法律界人士質疑欠缺法律基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出,人大今次并非從字面意義、而是從立法原意理解《基本法》第18條,形容人大對高度自治的解讀較香港法律界人士更闊。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譚耀宗表示,香港法律界人士受普通法訓練,對大陸法架構接受程度不同,所以出現爭論及分歧,強調人大今次的決定不是釋法、而是批准。

  遵從立法原意達一地兩檢決定

  陳弘毅昨早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人大今次不是從字面意義理解《基本法》第18條,而是從立法原意理解,認為香港擁有高度自治,可以處理出入境管理制度,「內地專家官員好深入仔細研究18條,雖然香港有法律界不認同該觀點,但是經過深思熟慮后達到的觀點,不是為了『一地兩檢』而立亂作出決定」,形容「(人大)對香港高度自治的解讀,比我們香港法律界人士闊」。

  陳弘毅表示,中央不接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最初建議用《基本法》第20條實行,是因為中央認為不需要額外授權,香港的出入境管制本身就是高度自治範圍內,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與廣東簽合作安排、是否實施本地立法。

  陳弘毅表示,除非人大進行釋法,否則人大提出的法律觀點對香港法院并無約束力;不過,他同時指出《普通法》區分了「約束力」及「說服力」,若是權威機關提出法律觀點,對即使本港法院沒有約束力、但仍有說服力,相信將來假如出現訴訟,法院會考慮人大的決定。

  譚耀宗:人大非釋法而是批准

  出席商台另一個節目的譚耀宗則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并非釋法,而是一個批准。他相信中央及特區政府在討論時有考慮過修改《基本法》來實施,后來發現不需要修改都可以做到。他強調中央重視香港司法制度,不會去冲擊或影響香港的司法制度,而在起草《基本法》時,原則是不設太多障礙,以免阻礙香港將來的發展。

  譚耀宗被問到會否擔心日后會再出現類似做法時表示,相信特區政府亦不想在司法制度方面付出代價,故認為類似例子一定不多。他又重申,人大常委會很多時都處於被動,今次是特區政府為發揮高鐵最大效益,希望國家考慮如何解決出入境問題。

  對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不點名批評本地部分法律界人士有精英心態,他認為有關字眼并非負面,他本人亦有同感。他亦理解本港法律界人士受普通法鍛煉,故接受內地法律的程度及看法有不同,因而出現爭論及分歧。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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