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羅冠聰(左)及黃之鋒(右)早前亦有到街站支持周庭(中)(圖源:港媒)
海外網1月17日電 隨着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席補選日期的臨近,“港獨”勢力再一次蠢蠢欲動。近日,代表“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出選港島區的周庭表明會簽署選舉確認書。更有反對派政党要求特區承諾不設限,此舉引起香港社會的擔憂。特首林鄭月娥回應表示,應按《立法會條例》和選管會相關規例進行,行政長官不承諾“不會剝奪某些人的參選權利”,因為給出承諾等同要她違反法律。
香港《星島日報》消息,代表“香港眾志”出選港島區的周庭,亦因“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而可能未能通過《確認書》一關。周庭接受媒體查詢時表明,自己會簽署選舉《確認書》,同時亦表示自己會堅持“自主”的創党理念。雖未提到“自決”字眼,但她的舉動還是引起香港社會擔憂。
據了解,特區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引入《確認書》制度,要求參選人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擁護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選舉主任又會因應參選人的政見向個別參選人提出問題,要求參選人簽覆,在上屆選舉中,便有6名參選人因為“港獨”立場而被取消參選資格。

姚松炎早前宣誓辱國,近日再威脅特區不讓自己“入閘”就等“承擔后果”(圖源:港媒)
雖然《確認書》制度的把關,使得在2016年特區立法會選舉中,“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社民連”吳文遠等因“港獨”立場而被取消參選資格。但在進入立法會候任議員宣誓環節,亦有早前簽署確認書的反對派和“港獨”候任議員梁頌恒、游蕙禎等多人宣誓辱國,該行為引起全球華人不滿。
而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進行解釋和說明,釋法明確表明主張“港獨”或具有“港獨”性質的人士,不具備出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特區政府其后分別就游蕙禎、梁頌恒及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6人的宣誓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各人宣誓無效並撤銷其議員資格。香港高等法院裁決6人宣誓無效,且自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
由于前議員梁國雄及劉小麗正等候上訴,預計排期至少半年,故此次補選的議席屬于羅冠聰、游蕙禎、梁頌恒和姚松炎分別在三個地方選區即香港島、九龍西和新界東的民選議席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划及園境界功能界別議席空缺。補選期定于今年3月11日。
據了解,“香港眾志”以所謂的“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其核心成員、今(17)日再次被香港法院判刑的黃之鋒,亦曾赤裸裸的明言,所謂的“民主自決”的其中一個選項便是“港獨”。
此外,由于2016年立法會宣誓辱國的前案候任議員姚松炎早前也表達了再次參選的意願。昨(16)日,他更是威脅如果自己沒有參選資格,則需要特區政府“承擔政治后果”。對于有法律意見指他因宣誓而被取消的議員資格,指的是本屆立法會議員資格,他則詭辯稱,自己去年被取消的是建築、測量、都市規划及園境界議席,今年參與補選“不影響九龍西議席”。

林鄭月娥:選舉應依法辦事
特首林鄭月娥1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選舉內每一位想參選人士的參選資格,都由選舉主任按《立法會條例》和選管會相關規例進行,由選舉主任看完條例和事實,有需要時諮詢法律意見,行使權力和作出決定,“不存在行政長官站在這里會有一個立場,說哪個人可以選,哪個人不可以選。”林鄭月娥指出,留意到某政党要求她承諾,不會剝奪某些人的參選權利,等同要她違反法律,因為選舉議題不是行政長官“說了算”,而是選舉主任依法辦事。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巿民期望政府一視同仁,謹守法治,做到專業判斷。她指在“一國兩制”下,要晉身立法會就要支持《基本法》,不能借立法會平台搞“港獨”,並符合《宣誓及聲明條例》莊嚴宣誓,無論何人參選都需依照規定簽署確認書,讓選舉主任作專業判斷。她又指,不存在參選人屬于那個陣營就會被《特別處理》,市民亦不期望選舉有太多“政治色彩”,選舉主任毋須懼怕政治壓力或市民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