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運大批證物到庭。圖:文匯
【香港商報網訊】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等六名被告,被控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中,干犯暴動罪等罪名,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開審。根據司法機構的網頁,案件預計審訊80天。首日聆訊午後結束,法官將案件押後到下星期一繼續。
6名被告包括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
審訊前,警方以貨車運送大批證物到法庭,準備呈堂作證。包括藍色旗織、磚頭和口罩等。
控罪指,6名被告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分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部分被告被指控當時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
控方運大批證物到庭。圖:文匯
梁天琦被控4項罪名,包括一項煽惑暴動罪,指他在一六年的年初一和年初二,連同黃台仰煽惑砵蘭街在場人士參與暴動;一項襲警罪,指他在亞皆老街襲擊警務人員文錦璣;兩項暴動罪,分別指他在砵蘭街和亞皆老街參與暴動。其餘5名被告分別被控暴動罪、非法集結和襲警。
法官彭寶琴頒令,為避免影響司法公正,禁止在未抽選陪審員前進行的聆訊,發布案件的法律程序,直至法庭另有命令;只可以報道被告的姓名、年齡,控罪概要和保釋安排等。
而同案的黃台仰和李東昇,早前由於沒有按指定時間到警署,亦無到法庭應訊,法庭頒下拘捕令,同時決定將兩人的案件,與另外6名被告的案件分開處理,並收緊6名被告的保釋條件,保釋期間不得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