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今早被押上庭。圖:星島
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35歲內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審訊期間在庭內拍攝,她因未有依時繳交保釋金,至前日(29日)被捕。唐今日正式被控一項刑事藐視法庭罪,她承認於本月23日在法庭內拍攝最少3張相片,並上傳了2張相片到微信,但她否認干犯刑事藐視法庭。
案件今早10點會開庭,法官陳慶偉今早在庭上讀岀案情陳述書後,唐承認有做過陳述書的行為,但她直言「我不認為那些行為干犯了刑事藐視法庭」。
陳官一度提岀押後案件至下午處理,但唐稱希望法官給予她一點時間考慮,要求法官「盡快結案」,認為不需要更多法律資源處理事件,又擔心訟費由誰承擔。
唐表示她現被拘留,希望「能盡快解決,獲得自由」。法官押後15分鐘讓唐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