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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姑息“低速电动车”这个马路杀手了

2018-05-31
来源:澎湃新闻网

  马路上有一个神奇的物种已经存在很久了。从外表看,它跟汽车没什么两样,也有四个轮子,开起来也是飞快,有些还敢上高架路。有的配置比一些汽车还好,中控锁、电动门窗、倒车影像、暖风、收音机、方向助力、刹车助力……

  但是你一旦跟它发生事故就傻眼了。它没有保险、没有牌照,驾驶员连驾照都没有,而交警却不能以“无证驾驶”对其处罚。因为它在法律意义上不是机动车!它叫四轮低速电动车——即便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了。

  日前,央视《焦点访谈》关注了低速电动车。报道援引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数据,近五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在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大背景下,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的“逆势增长”格外扎眼。不客气地说,这是一名真正的“马路杀手”。

  低速电动车不仅危害他人,而且危害车主自己,因为它虽然在体积、重量、速度上已经接近汽车,但是它没有汽车出厂必备的安全保护措施。低速电动车没有法定身份,一直在野蛮生长。迄今为止,没有国家标准,没有合格证,但是年产能已经超百万辆。

  低速电动车在广大的四五线城市和农村十分吃香。“便民”是其最大的杀手锏,价格便宜是其一,不用考驾照是其二。它比汽车便宜,购买、驾驶的门槛又低。跟电动自行车相比,能遮风挡雨,还能载人。因为无牌无证,可以随便闯红灯,这也是一大卖点。

  这个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在法律边缘游走的细分市场,到底有多大的存在合理性?同样争议不断的电动自行车,正在走向规范化。近日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提出了,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而低速电动车比电动自行车的“杀伤力”大多了,不应该再任由它们“自由驰骋”了。

  这个行业野蛮生长至今,并没有显示出自行走上规范化道路的迹象。因此理应超越地方利益,在更高层面对低速电动车进行严格的定性和监管。

  必须要明确它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是非机动车,那么它就不能长得那么像机动车,不能跑那么快,更不能走机动车道。如果它是机动车,那就直接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进行管理,汽车该有哪些安全配置,它也要有。

  五年造成1.8万人死亡,且驾驶者本身没有驾驶证,更没有相应保险措施,年产能却达百万辆,对于这样的“马路杀手”不能再姑息了。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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