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走私文物图片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黃裕勇、通訊員關悅報道:廣州海關隸屬番禺海關日前查獲香港旅客違規攜帶文物出境案,查獲文物222件。
據廣州海關介紹,當日,一名男性香港旅客自蓮花山客運港准備乘船前往香港。海關關員發現其隨身行李中有一堆瓷器碎片,看上去年代久遠。經向該名男子了解,這批瓷器碎片為其所在公司國內收集的斷代標准件,准備帶往香港檢測分析瓷器上的顏料成份。
後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鑒定,這批文物中220件屬於禁止出境文物,其中元窯變釉瓷片1件、明青花瓷片48件、彩瓷片7件,清青花、彩瓷、豆青、黃釉等瓷片164件;2件屬限制出境文物,均為民國彩瓷片。
根據國家《文物出境審核標准》,1949年以前生產制作的、具有一定曆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原則上禁止出境;而1911年以前生產、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攜帶文物出境不向海關申報的,一經鑒定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將依據有關法律予以沒收或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番禺海關蓮花港旅檢科科長黃小鋼說,“目前該案已移交緝私部門立案處理。進出境旅客要了解國家文物管理規定,即使是文物碎片,也不可以攜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