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网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警方近日按《社團條例》建議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宜評論。但她重申,特區政府反對「港獨」的立場堅定,態度絕不含糊。警方強調,如發現有人或團體違反香港法例,警方有責任跟進每宗個案。
若有不滿可按機制上訴
林鄭昨日下午出發赴京前在機場表示,保安局已給予有關團體21日作書面申述,局方會按法律理據及證據作決定。若相關團體如不滿決定,可按上訴機制,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
她強調,在香港全面落實「一國兩制」,必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領土完整,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都不能容忍,一定要受到遏制,特區政府一定會依法辦事。
另外,警務處行動處處長鄧炳強昨日在回顧上半年罪案情況記者會上表示,如發現有人或團體違反香港法例,警方有責任跟進每宗個案,強調會中立按法律條文及收集到的證據來處理。他指,由於保安局已發信予有關社團,並給予21日作申述,因此期間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