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祥說,禁「民族黨」宣揚「港獨」,以正視聽。
2016年3月,「香港民族黨」成立,召集人陳浩天當時揚言,「香港民族黨」以「民族自強、香港獨立」為中心思想,主張廢除基本法制訂香港憲法,建立獨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國」。
各界非議及譴責「香港民族黨」或其他自決派或本土派分裂國家宣揚「港獨」,卻曾有反對派學者為其護航,表示除非「香港民族黨」有行動實踐「港獨」,例如以武力奪取政權,甚至刺殺政要,這才算煽動叛亂,否則在言論自由保障下,不會單因「港獨」言論定罪。數年間,這些團體恃住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光環,公然在校園、選舉、媒體「播獨」。
結社自由亦非沒有界限
在香港宣揚和推動「港獨」,違反基本法第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基本法23條亦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雖然本港未就23條立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明顯違反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
保安局近日按照《社團條例》第8條第(1)(a)款,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建議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或繼續運作。筆者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亦有結社自由,但「香港民族黨」的言論和行動明顯違反《社團條例》、基本法及國家憲法,面臨被禁亦是咎由自取。若不打擊危害和分裂國家的行為和組織,只會令香港變成一個被邊緣化的城市,繁榮穩定肯定會受到影響,最終損害所有港人的利益。
禁「港獨」入侵校園
筆者執筆之時,9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竟然聯合發表聲明,「譴責」保安局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其實,「港獨」滲入校園早已引起家長關注,有家庭明言不想孩子在校內被「洗腦」,但「港獨」卻不時包裝為「學術討論」或「理性思考」,以不同形式滲入校園。更有學生在學校成立此類組織及張貼單張宣傳主張。筆者希望保安局這遲來的「禁民族黨」、「禁獨」,能以正視聽。
立法會議員 梁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