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资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保安局早前考慮以《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要求召集人陳浩天於21日內,即下周二(8月7日)前提交書面申述。保安局昨日傍晚表示,由於「民族黨」透過律師要求延長書面申述期限,局長經考慮後,決定將「香港民族黨」申述期延長至49天。
保安局發言人指,「香港民族黨」召集人的代表律師於上周致函保安局,要求延長該黨根據《社團條例》第8(3)條作出書面申述的21天期限。保安局局長經考慮後,決定將申述期延長至49天。「香港民族黨」可於9月4日或之前向保安局局長作出申述。保安局已把有關決定通知「香港民族黨」召集人的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