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案發生後,電梯大堂遺下血漬。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居於黃大仙下邨的無業漢疑因養狗問題,與男鄰居發生多次爭執,於2016年12月放狗回家後,與男鄰居在升降機相遇,再起爭執打鬥。無業漢在電梯大堂用水果刀插穿對方頸項,男鄰居送院後不治。案件经审讯後,陪审团早前一致裁定无业汉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裁定他遭挑釁而誤殺事主,判誤殺罪成立,被告今早在高院被判囚8年。
被告黃銳洺(55歲),原被控於2016年12月22日,在黃大仙下邨龍慧樓地下謀殺辛繼宗(49歲)。
控方早前指二人同住龍慧樓,事主因被告養狗而與他數度發生爭執。案發當晚約7時,被告遛狗後回家上樓時遇到事主,兩人再起爭執和打架,被告突取出利刀並刺向事主喉嚨,事主受傷送院證實不治。
事主送院後證實不治。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名女兒;他於2002年中風後只能一拐一拐走路,亦未有工作,靠領取每月8000元綜援金過活。被告沒有與暴力有關的案底,當時也沒有持續的向事主施襲,事主頸部只有一個致命傷口。
法官今日判刑時指,被告案前遭事主重覆羞辱和威嚇,本可以更理性地處理事件,例如报警求助,事件将能避免。法官称,被告雖有多個案底,但當中無一與暴力罪行有關,故法庭不會按此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