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余祖林否認全部控罪。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裝修工人疑不滿索償敗訴,于去年10月17日涉在高院以菜刀威嚇法官陳嘉信,及疑用刀劈向法官席前的桌子,被控刑事毀壞罪、刑事恐嚇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案件今於區院開審。
53歲被告余祖林沒有律師代表,他指日前曾將案發經過寫給代表律師,惟律師不肯以此為他辯護,他終選擇自行抗辯。
主審法官先申報利益
法官蘇文隆甫開庭時先向被告表示自己認識陳嘉信法官,但並非其友人,「我冇佢手提電話,我從來冇同佢講過電話」,陳的官階亦比他高,兩人會在開會等場合見面。
蘇官續稱,「入咗法律界廿幾年,我冇試過同佢同枱食飯」,又認為依據本港司法編制,若果要安排一位與他完全陌生的法官處理案件是不可能,被告聽畢即以普通話回應:「我相信這位法官。」
控方一度申請修改控罪,要求將涉案範圍由高院7樓13庭擴大至整座法院大樓,並指錄影拍到被告曾於法院大堂揮舞菜刀,疑正作預備及綵排。
但被告反對申請,聲稱自己是用刀「磨脖子、割手腕」,又解釋「要自殺死在他(陳官)面前,以還我清白」。蘇官表示擴大控罪範圍可能會對被告不公,最後拒絕控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