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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文件註冊實習律師 法律博士生認罪候判

2018-09-05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訊】中大法律博士課程女畢業生因成績不理想,遂用假成績單報讀港大法律專業證書課程(PCLL)獲錄取,但未能畢業。她之後又用虛假的PCLL證書成功申請成實習律師,到律師樓工作,但最終被揭發。被告今日在區院認罪,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26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9歲被告張家玲,又名張嘉禧,報稱財務顧問,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以及作虛假法定聲明共五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於中大就讀期間承受極大壓力,患有抑鬱症。被告來自草根家庭,過去一直是一個勤奮用功、品格良好的人,而被告現任職財務顧問,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

  另外,被告於求情信上引陶潛《歸去來辭》,指自己「實迷途其未遠,知來者之可追」。

  胡雅文法官指被告為聰明人,但干犯了嚴重罪行,若當初選擇其他科目,相信會得到更大的成就。

  控罪指被告在2013年8月在大埔民政事務處,使用一張虛假的中大學業成績單,意圖誘使監誓員接受為真文書,以及使用該成績單報讀港大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又指被告於2015年6月利用虛假的港大法律課程證書向一律師事務應徵為實習律師,並於同年8月正式於該律師行工作;又在同年9月以虛假文書向香港律師會註冊成為實習律師。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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