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涉偷29元耳機判罰2,000元。
【香港商報網訊】上月退休的54歲男警員,去年底於深水埗一間店舖內,涉嫌盜竊一對價值29元的耳機,店員發現後報警將他拘捕。案件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審訊,退休男警員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表示考慮到被告盜竊金額低,為同類案件中較輕,犯案前一直有正面品格,以及他肯坦承錯誤,見有悔意,故判罰款2,000元。
案情指,被告張志良於2017年12月21日晚上7時許,在深水埗一間店鋪內,先後採購了兩條手機充電線及耳機,但卻將白色耳機藏在自己右後褲袋中,而付款時亦只支付了充電線的金額。在店內試用充電線時,被店員截停後發現偷取耳機於是報警處理。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張志良於1987年入學堂後一直於北區水警總部任職水警,有次為了追截非法入境者而滾下山,因而腰部受傷,被調往報案室任文職。自此後張志良覺自己無用,人生失意,直到母親有腦瘤,妹妹亦相繼患上乳癌,才驚覺自己有情緒困擾。被告後來向警方心理服務科求助,被診斷出有焦慮、抑鬱及自殺傾向,亦曾入院兩個月。辯方律師續指,張志良之前一直奉公守法,並坦白認罪,事後感後悔,亦受精神困擾,需入院治療約2個月,希望可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涉案偷竊物品價值低,而被告沒有案底,曾是警員有良好品格,亦坦白承認今次控罪,認為罰款處理合適,故判罰款2000元。 裁判官勉勵被告54歲尚算年輕,即使家人和自己有不如意的經歷,亦要努力積極,走出人生低谷,日後生活可以更精彩和有意義;雖然被告今次一時犯錯,希望他接受過失,繼續向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