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審計署就香港電台提供的廣播節目發表報告,指該台的電視和電台節目外購程序有別政府標準,引述廉署稱做法或構成合謀風險,認為港台有需要檢視節目外購程序,包括是否合乎採購的定義並受政府規例約束,必要時須徵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意見。此外,報告指出港台電視2條頻道收視率偏低及重播時數多,網站「rthk.hk」的使用量亦有下跌趨勢。
審計報告表示,港台電視和電台節目的外購程序,有別於政府標準採購程序,每個外購電視或電台節目只有一個供應商,由港台自行出價,然後與單一供應商磋商,而非按照政府程序的規定,邀請供應商報價。報告引述廉署在2015年12月發現相關做法或構成合謀風險,即繞過政府標準採購程序所設監管機制,優待某供應商。
審計署指教育電視節目成本高
此外,審計報告認為港台為教育局製作的學校教育電視節目,製作成本頗高,每小時計的成本由2008/09年度的77萬元,增至2017/18年度的158萬元,增幅達105%。在2017/18年度,相關節目每小時製作成本是公共事務及綜合電視節目的4.79倍。
審計署建議港台採取適當行動遏制教育電視節目製作成本頗高的情況,並須採取適當行動處理每名製作人員在製作節目數目上生產力下跌的問題,以及考慮訂定目標,評核其人員在製作學校教育電視節目方面的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