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就審計報告中食物安全中心管理工作有多項不足,進行公開聆訊。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大致上認同審計報告提出食安中心需要改善的地方,已責成相關部門跟進。食環署署長劉利群亦指,已引入新工作指引,要求從抽樣到送至化驗所不可以超過14個工作日。
從抽樣到送至化驗所限14日
陳肇始承認食安中心有不足,已責成食環署署長嚴肅及積極跟進,並針對食安中心日常運作提出具體改善措施,當局會按需要提供資源上的支援。
對於審計報告提到食安中心在溝通、監察、員工培訓等方面不足之處,劉利群回應部分環節已落實改善措施。她談到,過去1年因應《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作出511宗檢控,《食物安全條例》就有9宗,仍在統計定罪率。至於過去1年因應投訴作出的檢控有209宗,其中124宗被定罪,處罰200元到2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