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許智峯不認罪候審。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年4月涉嫌在立法會大樓內搶去政府女行政主任的手機,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共3罪。案件今早在東區法院進行預審,裁判官將案件排期到明年3月25日開審,期间許獲准繼續保釋候審。
36歲被告許智峯,被控在今年4月24日於立法會大樓內,阻礙公職人員女子梁諾施執行公務、襲擊梁諾施、以及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手提電話。
控方早前表示,將傳召25位證人,其中包括1位法證專家。證物包括2段共長213分鐘錄影會面片段,30分鐘立法會閉路電視片段及2段共18分鐘媒體訪問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