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一對無業同居情侶,早前被揭發虐待患有兔唇的12歲長女,要她用凍水沖涼和以砧板打頭,於去年11月被判24個月感化令。事隔約1個月,2人即違反感化令。他們帶10歲幼女到海洋公園遊玩時,撿去遊人放下的手提電話,將電話套及電話卡移除並放入幼女背包。海洋公園接獲報失後翻查閉路電視,警方於入口處拘捕2人起回贓物,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才犯案。2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承認盜竊及處理贓物兩罪。
法官聲言或判監
41歲女被告及36歲男被告報稱無業,正領取綜援。去年12月16日於海洋公園纜車站附近長上發現一部Samsung手機,女被告將之取走交予男被告。之後男被告移除電話套及2張電話卡,將之放入幼女背包內,電話則藏於自己背包。2人被捕後聲稱是「一時貪心」才犯案。庭上女被告承認一項盜竊罪,男被告承認一項處理贓物罪。
席間裁判官質問他們:「個女係咪你親生?當時起回證物佢都在場,你有冇留意過有咩反應?」男被告答:「好唔開心。」裁判官續問:「佢有冇驚?有冇嚇親?有冇覺得好醜啊?有冇關心過佢?」男被告稱:「我知唔啱,唔應該咁做。」
裁判官先為2人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其間2人還柙。案件至本月29日再於東區法院判刑,法官聲言或會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