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本港不少學校在重要場合都會升國旗唱國歌。资料图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國歌條例草案》今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正式展開立法程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7年通過將內地《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便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考慮到本地普通法制度及實際情況,特區政府決定以本地形式立法,體現「一國兩制」精神。他指,《國歌法》精神旨在確立國歌是國家的象徵標誌,期望市民尊重國歌,同時就不當使用及侮辱國歌訂立罰則。
聶德權說,《國歌法》16項條文中,有13條納入條例草案,主要有兩個重點,包括指明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及標誌,透過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另外就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或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訂立罰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議事廳發言。
聶德權表示,明白有人希望政府就不同情況,評論個別情況是否觸犯法例。他重申,政府立法目的是禁止公開故意侮辱國歌,市民如無意圖侮辱國歌,便不需要擔心或誤墮法網。聶德權強調,條例草案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絕大部分市民都尊重國歌,因此對市民大眾日常生活沒有影響。
多名泛民議員在會議廳抗議,毛孟靜要求聶德權解釋何謂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立法,聶德權表示,可在立法會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後可以詳細討論。
聶德權發言後,立法會大會終止二讀程序,《國歌法》條例草案將交由內務委員會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逐條審議。
针对多名民主派议员采取不同的方式表达不满,包括在席上高叫口号、要求点算法定人数、提出规程问题等。经民联梁美芬批评相关行动幼稚、不必要,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都不想见到国歌被公开侮辱,希望泛民不要再在《国歌条例草案》上纠缠。
黃之鋒等強闖政總東翼前地抗議 政府譴責及報警
「香港眾志」多名成員到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示威,並掛起一幅黑底白字橫額。政府發言人表示,強烈譴責事件,行政署已就事件報警,而警方亦已派員跟進調查。
發言人表示,政府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同時亦要保障政府總部的有效、安全、順利運作。一直以來,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旗桿平台並不屬於開放予公眾進行集會或遊行的範圍,但今早有「香港眾志」成員不理在場保安人員的勸喻和警告,強行在旗桿平台掛上示威標語,導致一名保安人員受傷及植物受到破壞,行政署已就事件報警,而警方亦已派員跟進調查。
今早約10時,「香港眾志」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等人帶同梯及橫額衝上花槽,到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抗議,並將一幅橫額掛在旗杆上。林朗彥表示,今次是突擊行動,希望藉立法會首讀《國歌條例草案》,反對政府藉維護國家標誌為名,箝制表達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