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若蓮 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舉行第五次會議,教育局首次派官員列席會議,多名議員追問將推廣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相關的問題。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怎樣教和何時教」完全是學校自主。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關注當局如何確保教學自主,梁耀忠和陳凱欣則關心學校如何處分刻意違反國歌尊重精神的學生。
蔡若蓮表示,《國歌條例草案》第九條的精神,是希望學校教懂學生要尊重國歌,以及對國歌有基本認識,「怎樣教和何時教」完全是學校自主。
她又指,學校並非法庭,應以教育為中心,學校會按情況處理不同的學生,舉例假如有學生牽涉欺凌,訓導老師亦會按專業處分,教育局不會一刀切訂下規則。
公民党杨岳桥表示,既然教育局在中小学推广国歌上主张教学自主,学校理应可以教授与国歌相关的所有背景,包括填词人田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经历。蔡若莲表示,只要符合事实及教学目标,教育局不会就教材规限学校,会交由老师按专业决定,法例亦没有列明教学成果,同学日後对国歌产生甚么观感受不同因素影响,相信不止与学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