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 资料图
【香港商报网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手機案今日在東區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成后,許智峯被裁定表證成立,或會考慮將於下星期一出庭自辯。
被告許智峯36歲,被控普通襲擊、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共3罪。控方今播放被告与警方的录影会面,过程中被告对警方大部分提问表示「没有补充」。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给予时间被告考虑是否自辩,将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续审。
控罪指他於去年4月24日立法会审议《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期间,涉嫌在大楼内抢去保安局一名女高级行政主任的手机。警方调查後,以普通袭击、不诚实取用电脑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落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