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張麗娟報道:國務院正式對外發布《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授權放權力度進一步加大。方案明確實行清單管理,清單之外出資人代表機構不做幹預。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傑明透露,目前已草擬了《國資委的授權放權清單(2019版)》,有不少於30項的措施推出。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傑明介紹,本次方案從四個方面提出優化出資人代表機構履職方式。一是實行清單管理,制定出台出資人代表機構監管權力責任清單,清單以外事項由企業依法自主決策,清單以內事項要大幅減少審批或事前備案。二是強化章程約束,三是發揮董事作用,四是創新監管方式。
翁傑明透露,目前已經草擬了《國資委的授權放權清單(2019版)》,有不少於30項的措施推出。有的是對中央企業普惠的,有的是對重點改革企業比如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創建世界一流示範企業等等,也有的是對一些特殊企業授權。隨?授權放權清單的推出,出資人權責清單也要做進一步的完善。
《方案》提出,在2022年要基本建成與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翁傑明認為,具體的授權工作應秉承嚴謹務實的原則,不」一刀切」,不簡單的設時間表。成熟一家,授權一家。
如果行使得好,根據實際情況加大授權,如果履行的不好,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