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26歲男警為大埔梧桐寨村原居民,他於2013及2014年兩個學年間向學資處隱瞞自己擁有12幅丁地,以騙取約19.3萬元資助,男警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還柙候判。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屬蓄意漏報擁有多幅土地,案情嚴重,但考慮到其重犯機會不高,犯案時仍是學生並無收入,只依靠任清潔工的母親的收入維生,面對一定的經濟壓力,而資金亦非用於揮霍,最終判囚10個月,緩刑2年。
辯方昨日再度求情時指,被告古俊輝自小父親離世,與母親相依為命,只是出於「聽話」而出賣丁權,而導致本案發生。辯方又引述被告背景報告,指被告已有悔意,勇於接受法律制裁,日後會成為奉公守法之人。辯方力陳被告亦非精心策劃而騙取資助,他當時的確無法支付學費,為真正需要資助者。而被告已受兩星期牢獄之苦,深受教訓,希望法庭可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