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规范不文明行为,小区楼道乱堆杂物或将受罚

2019-07-12
来源:文明广州

   广州拟立法规范不文明行为,小区楼道乱堆杂物或将受罚

  文明广州 昨天对个人不文明行为的曝光是否“暴力”?拟重点治理的七类不文明行为又能否满足社会大众的迫切期待?在昨日的《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来自不同界别的15名代表为此展开激烈讨论。

  历经多年调研的《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定于今年底由市政府向市人大提案,将填补全面、系统规范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地方立法空白。违反“重点治理清单”上的不文明行为者,未来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惩处。

  7月10日上午,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立法听证会。

  立法:年底前将向市人大提案

  《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由广州市文明办委托广州大学起草,经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学者意见并作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

  现场听证会上,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处负责人、市司法局立法一处负责人作为听证人对听证事项作说明,15名立法听证代表展开即席辩论。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以及10家新闻媒体记者列席会议。

  “立法听证会是程序最严谨、影响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开门立法方式。”市司法局副巡视员李毅表示,通过立法听证会这种程序性的形式,能够赋予利益相关人表达自身利益的权利和机会,使各方利益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公正平等的反映,让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这也是举办此次听证会的重要意义。

  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龙晓林介绍,《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属广州市2019年立法项目,现处于起草阶段,起草单位为市文明办。《草案》出台前历经多年调研。此次立法听证会后,市文明办和市司法局将根据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再按立法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年底前向市人大提案。

  意义:“道德法律化”引导行为规范

  “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草案》主要是为了填补广州全面、系统规范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地方立法空白,强化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执行力度,增强权威性。通过制定法律法规鼓励善行义举、惩戒失德行为,通过法的形式将部分道德规范变为法律规范,对不文明行为加以约束,通过良法善策为社会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这正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具体化。”

  市文明办表示,本次《草案》的制定在条文中规定提倡与鼓励的行为,同时也规定需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将其划定在不道德的行为之列从而进行整治。

  “曝光和处罚只是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手段之一。我们更希望通过这次立法,引导行为规范,鼓励市民及单位共同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强调说。

  七类不文明行为入动态“重点治理清单”

  《草案》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列出了广州市对不文明行为实行的“重点治理清单制度”。《草案》指出,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现状进行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重点治理清单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拟重点治理的七类不文明行为

  (一)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随意穿插变道、违法停车;

  (三)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不按照规定通行;

  (四)在严格管理区携带犬只出户未用犬绳牵领犬只、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五)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

  (六)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乱堆杂物;

  (七)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五类不文明行为新增明确法律规范

  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处以五十元罚款;

  行人、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不按照规定通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碍城市容貌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乱堆杂物。由街道办事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多处罚手段增违法成本

  《草案》对上位法未规定或未明确罚则,而群众又反响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例如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不按规定通行,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公共区域乱堆杂物,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此外,《草案》除了依法设定相应法律责任外,还设定了“记录”和“曝光”等举措,以增加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以不利的法律后果作为威慑,最终确保《草案》内容得以有效执行。

  观点交锋

  曝光不文明行为是否属于暴力行为?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的梁国雄称“曝光是暴力行为”,他认为“在促进文明行为的过程里更加应该用一种文明的手段,而不是用一种野蛮的手段”,他强调我们的立法应该促进文明行为。

  政协委员曾报春表示,曝光很可能对个人和家庭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你把他的信息放到网上去,所有银行从此以后不再对他进行贷款,他的房贷、企业贷款从此与这个系统毫无关系,这种经济损失对于一个家庭、一个个人甚至对于一个公司的员工的经济影响很可能是深重的”,还面临如邻里的压力,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方面,都要纳入考虑。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的林志明则否认曝光是暴力行为,他认为对不文明行为曝光处理程度合理,但要“少、精、准”,同时整个程序要完善,另外需要提供申诉的权利,“没有曝光或者没有一定的处罚手段,这部法律一定没有效力,就是笑谈。”

  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需要罗列吗?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敏表示有必要将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罗列出,“比如说行人和非机动车穿插道路的,其他的法律确实不太好用。比如说制造生活噪音,在《环保法》里找不到法律依据,执法的时候噪音要达到什么程度?我们觉得有必要把它列出来。”

  广州市妇联的周磊则表示不需要在条款里作列举,因为列举永远是不完整的。“可以先由相关部门定期去征求市民的意见,我们也可以制定广州市文明的五年计划,用这种方式来引导。”

  周磊称,这些行为按照广州市已有的养犬条例、控烟条例、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就足够,甚至建议“把这一节拿掉”。

  其他不文明行为需要重点治理吗?

  不少代表表示应将公共场合吸烟和高空抛物等问题纳入重点治理范围,广州市暐杰志愿服务工作中心的梁成旭表示,高空杂物不管是在大城还是小镇,都是急需惩治的不文明行为。“这已经不是关系到个人,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问题。”他近日亲眼看到高空抛物把走在他前面的一个老婆婆的头砸伤,目前还在ICU急救。

  广州市总工会的海蓝天建议将控烟纳入其中。在重点整治中提到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等,而吸烟也会导致吐痰现象的增加、乱扔烟头垃圾,所以他建议“将吸烟作为重点整治,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据了解,此次立法听证会后,市文明办和市司法局将根据各方意见对《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再按立法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后向市人大提案。

  声音

  在不少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前面的地区,都有一个罚出来的文明,比如说新加坡、中国香港都是这方面的典范,在香港,即便在室外抽烟,也只能在规定的地点抽。

  ——人大代表赵广军

  我们仅通过文明条例来告诉大家什么是文明行为是不够的,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不知道不文明行为吗?现在需要的就是处罚。我认为曝光根本不是暴力。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志明

  我们想对重点治理的禁止性行为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强制性处罚措施进行重点论证,关键点:1.职责要清晰,执法由谁来做?2.执法的成本问题,减少执法成本,提高违法成本。3.执法的手段,增加保障措施提高执法效率。4.执法的效果问题,设置合理的处罚措施,使行政执法更加有效,围绕这几方面重点完善。

  ——市司法局立法一处负责人

  广州在2016年就启动了文明行为立法的探索,今年,条例纳入2019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这是个重大的突破。我们希望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这个契机,向广大市民普及文明行为规范,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文明行为立法建言献策,同时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推动各部门共同促进文明行为,参与文明城市建设。

  ——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处负责人

  来源:广州市文明办、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综合

  编辑:冯绮雯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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