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現場查獲大量犯罪物品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陸紹龍報道:7月18日,記者從珠海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日,拱北警方通過深挖線索、縝密偵查,成功破獲「套路貸款」詐騙案件,抓獲並逮捕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陳某夫和葉某沃等4人,為「颶風2019」專項行動和「雲劍」行動增添戰果。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警方在審訊犯罪嫌疑人
警方查獲的涉案物品
層層設計「套路」 虛增債務侵財
2016年9月,被害人阿榮(化名)因資金需求,通過中間人胡某銘將其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產第二次抵押給吉大A公司,借得15萬元,扣除手續費後實際到手人民幣12萬餘元。2017年5月,A公司以產品下架為由催促阿榮還款。此時,胡某銘適時地介紹阿榮把房產第二次抵押轉給個人B,向B借得20萬,以償還A公司債務,期間被扣除了3萬多的傭金和手續費。
2017年10月,胡某銘稱C公司貸款利息低,介紹阿榮把房產第二次抵押轉給C公司,向C公司借得30萬,以償還B債務,期間又被扣除了3萬多的傭金和手續費。2018年2月底,胡某銘建議阿榮將房產抵押給其他銀行貸款,稱這樣利息更低,於是阿榮向周某借84萬過橋費,把銀行的36萬房貸和C公司的30萬還清,解除抵押後再把房產欲轉押給其他銀行借款。兩個月後,胡某銘稱國家政策改變,無法轉為銀行貸款,而此前向周借的84萬元利息過高,建議阿榮註冊一家公司,通過企業放款的方式借款,再回頭向C公司貸款。
阿榮隨後在胡某銘等人的協助下,註冊了一家公司,用房產抵押給C公司,貸得100萬,還清了周的84萬,期間被扣除了10萬元多的傭金和手續費。經過上述複雜的操作後,在不到兩年時間裏,阿榮的借款從本金48萬元(含銀行房貸36萬,實際借款12萬)變成了借款本金100萬元。足足翻了一倍有餘。
2019年3月底,在層層套路中被忽悠得暈頭轉向的阿榮如夢初醒,終於發覺自己可能被人騙了,於是到拱北刑偵大隊報案。拱北警方立案後,專案組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固定了相關證據,一個「套路貸款」組團式犯罪鏈條逐漸浮出了水面。
經偵查,2015年底到2018年期間,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和葉某沃等人糾集在一起,以低利息、高額度、借貸手續方便等為誘餌,採取「收取高額手續費」「肆意認定違約」「轉貸平賬」「過橋」「變相虛增債務」等方式從事借貸業務,與被害人簽署「陰陽合同」、「層層加貸」和製造虛假銀行流水等「套路貸款」方式騙取錢財。整個過程中,阿榮通過多次借貸實際到手的款項不到20萬元,造成的後果是價值150多萬元的房產被過戶他人名下,還有20多萬債務及10餘萬元的信用卡、網貸欠款未還清。查清真相後,4月26日,拱北警方將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陳某夫和葉某沃抓獲歸案。
拱北警方在調查取證中又發現,金灣一女事主小蘭(化名)也被胡某銘、陳某夫等人以相似的手段,實施詐騙,套路受害人小蘭一年裡從借15萬元被誘騙虛增債務至90.9萬元,算下來年借貸利率竟高達506%。目前,嫌疑人胡某銘、周某傑、陳某夫和葉某沃均已被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據珠海警方介紹,「套路貸款」一般針對的目標是個人徵信不好,無法在銀行正常貸款的群眾或者是已經在銀行借貸需要二次借貸的群眾。嫌疑人利用公證書、授權書、房屋租賃合同等合法的文件將受害者的固定資產的使用或者轉讓、過戶等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時,嫌疑人通常會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低息、不需要抵押等條件進行誘惑,引誘受害人進行借貸,然後通過「肆意認定違約和提前解約」「轉單平賬」「低息資金過橋」「索取手續費、平臺費、活動費、傭金、過橋息」等手段,造成受害人的債務的不斷累加,從而達到侵佔受害人固定資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