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實習記者黃港俊報道:律政司就部分法律界人士昨日遊行發表聲明,指律政司的檢控人員一直恪守《基本法》第63條下的憲制責任,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所有檢控工作。《基本法》第6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表示,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任何人士涉嫌違法,包括涉及暴力或破壞行為,檢控與否的決定及有關控罪都會按照上述原則而作出,並沒有任何政治考慮。
律政司續指,所有案件的調查工作由執法機關負責。調查完畢後,執法機關有需要時才會交予律政司獨立決定是否提出檢控。就檢控所需要的處理時間,這要視乎多項因素而定,例如執法機關進行調查所需的時間、證據的數量、案件性質及複雜程度等。
聲明又指,律政司司長、刑事檢控專員及刑事檢控科團隊在進行檢控工作時,一直不偏不倚、一視同仁,以維持司法公義。律政司司長和同事一直與法律界和爭議解決界不同人士保持溝通,最近亦曾與該等界別代表分別舉行多場會面,就社會現時情況及《施政報告》交流意見和建議。律政司會繼續聯絡界別的其他人士進行會面,並樂意在適合場合聆聽法律界對爭議解決的意見。
否認設獨立檢控委員會
昨日中午,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聯同30名選舉委員會法律界委員發起遊行及集會,聲稱反對律政司進行政治檢控,以及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遊行後留守集會的法律界人士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來交代不果。
另外,就昨日有人引述消息,指刑事檢控專員曾建議成立一個所謂「獨立檢控委員會」一事,律政司司長和刑事檢控專員澄清有關說法並沒有事實根據,對此表示非常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