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暴亂案押至10月尾再訊 襲付國豪者保釋再被拒

2019-08-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中大男學生祝嘉樂涉荃灣街市街與眾安街交界襲警案,昨到庭應訊。
 
  【香港商報网訊】8月25日(周日)「荃葵青遊行」最終演變成嚴重暴亂,警方早前公布,當日共有35人被捕,其中一名中文大學男學生涉嫌推跌一名持盾牌警員被控襲警罪;同一時間,一名女社工拒絕向身上沒有展示委任證的警方女督察出示身份證,被控阻差辦公罪。兩案昨一併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羅德泉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22日再訊。男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和須遵守宵禁令。至於女被告因尚未出院,缺席聆訊。
 
  中大男學生被控襲警罪
 
  21歲中大學生祝嘉樂,被控本月25日,在荃灣街市街與眾安街交界,香港電訊店舖外襲擊男警員陳景祥(音譯)。22歲女社工林曉樺則被控在同一地點,阻礙女督察梁文儀(音譯)執行職務。
 
  控方不反對男被告保釋,且準備好聽取答辯。惟辯方劉偉聰大律師申請押後8周,以索取控方文件和證據,獲羅官批准。
 
  至於女被告早前因身體抱恙送院治理,至昨午仍未出院。羅官押後此案至本月30日再訊,倘若她提早出院須立即上庭,期間交警方看管。
 
  案情透露,兩案均在周日晚上約9時發生。男被告涉嫌推跌一名持盾警員,導致他向後翻,背部地受傷;女被告涉嫌拒絕向警方出示身份證,雙方擾攘多時仍不願就範,反而要求在場一名女督察出示委任證,涉嫌阻差辦公。
 
  升中一新生被捕校方將提供輔導
 
  周日「荃葵青遊行」演變成的暴亂,警方不但首次使用水炮車;更有一隊警員在大陂坊被幾十名暴徒持鐵棍追打,6警曾一度拔槍,其中一警曾向天鳴槍一響示警。事件中,一名年僅12歲男童涉非法集結被捕,是警方在反修例風波中拘捕年紀最小的示威者。據嶺南衡怡紀念中學證實,該校一名升中一新生被捕,指學校有與家長聯絡,並會提供駐校社工支援服務。
 
  校方在網頁發表聲明指,校方向正上中一銜接課程的同學,表達關心及提供情緒輔導。聲明又表示,有人在網上討論區散布失實言論,聲稱學生被記大過,事實上該校完全沒有提及任何懲罰,只從關心和輔導學生出發。
 
  疑參與觀塘暴動 售貨員有條件保釋
 
  上周六(24日)觀塘遊行後又演變成大規模暴動事件,警方其後拘捕多人,5名涉案男女被控以非法集結及暴動罪,其中4人前日已出庭應訊,餘下1人因傷留院觀察後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與其餘4名被告一同應訊,期間獲准保釋外出,並須遵守多項保釋命令。
 
  違令將即時被通緝
 
  被告張文偉(34歲),報稱任職售貨員。昨午由囚車押解至法庭提訊,身穿白色恤衫、長髮蓄鬍子的他明顯神色慌張,雙手合十置於身前。控方要求先將案件押後,以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查看閉路電視及錄影片段。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接納控方要求,下令張准以現金5000元擔保、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明日下午4時前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逢星期六下午2至5時前往黃大仙警署報到、須遵守每日凌晨12時至早上6時之宵禁令,及須居於報稱地址。如張報稱的地址有任何更改,須於24小時內通知警方。徐官亦提醒張如有違反上述條件,法庭將即時取消其擔保並列入通緝名單。
 
  庭上約有10多名張的親友到場旁聽,並於散庭後以雨傘包圍及護送張乘搭的士離開。
 
  張文偉被控於本年8月24日與不知名人士,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據了解,案發當日約下午4時許有多名示威者疑在上址附近投擲磚頭等硬物,張當時身處其中。
 
  涉襲付國豪 賴雲龍保釋上訴再被拒
 
  本月13日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機場內被示威者包圍及襲擊,警方事後拘捕共3人。其中19歲酒店兼職侍應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一項傷人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三罪,早前提堂後一直被還柙,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辯方以被告另涉沙田襲警案獲准保釋為由,冀以1.5萬元現金擔保、並願意遵守每晚6至9時往上水警署報到;並遵守晚12時至朝8時宵禁令,惟裁判官指案件無重大改變拒絕,被告須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保釋期間再犯案
 
  19歲被告賴雲龍,被控於本月13與14日期間,在香港赤?角機場一號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以及在同時期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士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另外,賴亦被控於本月14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J位通道附近襲擊付國豪,因而對他造成身體傷害。據了解,賴疑於沙田襲警案保釋期間再犯此案。
 
  一青年涉沙田襲警押至10月再訊
 
  7月14日沙田區反修例遊行後,防暴警員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驅散暴徒時爆發流血衝突。23歲理工大學畢業生林梓和被捕後,涉嫌在警署扣留期間以頭撼、拳毆及抓傷3名警員,被控3項襲警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可延後宵禁令時間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10月4日,以便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以及辯方索取文件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因工作及學業原因,獲准修改保釋條件,包括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及延後宵禁令時間。
 
  控方表示,仍要就警員的醫療報告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以考慮案件的處理方向及控罪適切性,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
 
  待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
 
  辯方同樣希望將案件押後,待索閱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辯方透露,被告現任職電子市場推廣公司的項目主任,每天都要上班,故向法庭申請減少報到時間;又指被告亦將於9月在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修讀航空入門課程,希望可延後宵禁令時間;又力陳被告除了颱風天及「警署被圍」外,均依時報到,希望法庭考慮其工作及學業因素,准其更改保釋條件。
 
  高官考慮相關因素後,准被告由每日到警署報到,減少至每星期4天;宵禁令則押後至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執行。
 
  被告林梓和,被控3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本年7月15日在葵涌警署襲擊警員許智星、焦國榮和梁健聰。
 
  城大學生報記者 涉刑毀被拘捕
 
  記者萬家成報道: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昨日證實,城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一名學生報男記者,昨早在其住所被警方以涉嫌串謀刑事毀壞罪被捕,現正於長沙灣警署扣查,並有律師陪同。
 
  城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於昨日上午11時許率先在社交網站公布,引述學生會已證實一名該報前線記者於昨早10時許在住所被警方以涉嫌串謀刑事毀壞罪拘捕。
 
  城大學生會署理外務副會長邵嵐昨午向查詢的傳媒表示,該名男學生準備升讀大學3年級,因未取得他本人同意,暫不便透露他所就讀學系,目前未知他被捕是否涉及反修例示威活動採訪,學生會已安排律師協助他。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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