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深入調查本月1日東涌發生的毀壞國旗案,前晚在粉嶺拘捕一名22歲青年。該名男子被控刑事毀壞、串謀侮辱國旗、串謀縱火及縱火罪,案件昨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須還柙候訊。
黃卓禮涉在東涌故意焚燒國旗(小圖)被提控。
法官指案件嚴重拒保釋申請
皮膚黝黑、穿灰色T恤的被告黃卓禮,在犯人欄內聽到控罪後低頭回答:「明白」。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為警方在疑人身上及寓所檢獲的手機、電腦、伸縮警棍及疑似氣槍進行科學鑑證,檢視閉路電視片段及從公眾渠道所獲取的影片,追查被告八達通路線及須尋找證人以作認人手續。
陳慧敏裁判官指案件嚴重,被告有機會不依期歸柙,本案仍有其他在逃人士,證據亦強而有力,拒絕被告保釋。被告保留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其申請將於9月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被告黃卓禮任職太陽板技術員,被控於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文署的旗桿金屬蓋、旗桿繩及閉路電視鏡頭,並與兩名不知名人士串謀公開並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黃另被控於同日在東涌游泳池附近範圍,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橫額、雜物及水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