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通告學生不應戴口罩

2019-10-05
来源:香港商報

  教局通告各校提醒學生在校內外不應戴上口罩。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偉立報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通過《禁止蒙面規例》,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同日向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發出通告,促請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除因宗教或健康原因,任何學生在校內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多個教育團體都對教育局的做法表示支持,並贊同訂立《禁蒙面法》有迫切需要。

  學校非表達政治訴求地方

  通告內容指出,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為免誤墮法網,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原則上,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此原則也適用於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如課外活動導師、由服務供應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等。教師和家長應以身作則,為學生樹立良好榜樣。

  楊潤雄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持份者應協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讓他們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他也呼籲學生在校外應避免接觸陌生人,以及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

  局方又促請學校盡快通知家長,使其盡早知悉新規例即將實施,相信在各方協力支援下,可守護學生,讓他們在平靜和安全的環境中正常學習、健康成長。

  提醒學生防誤墮法網

  教育局下午在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致函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目的是促請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以免誤墮法網。局方引述信件指:「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一般慣常、合理做法是不會為避免讓人識別而遮蓋臉孔。」局方重申,信中明確指出,學校可在這原則上訂定校本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何處理沒有依從指示的學生及其他人士,例如為有關學生提供輔導;強調從來沒有,亦絕不會要求學校提交在校內外佩戴口罩的學生名單。

  家校合作會支持禁蒙面法

  另外,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湯修齊亦支持訂立《禁蒙面法》。他指出,近月很多公眾活動演變成激烈的暴力行動,激進的暴力示威者基本上都是以黑色面罩,防毒面具,或其他方式蒙面;亦有家長發覺開學後有學生模仿激進示威者以蒙面裝飾在校內校外出現,令沒有參與的學生感到憂慮及威脅,亦令家長極度擔憂學生模仿暴力行為,嚴重威脅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認為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帶領社會回復寧靜,安全的重要一步。

  教育評議會執委會亦明言訂立《禁蒙面法》有迫切需要;又指教育局發函予全港學校,以教育角度解釋《禁止蒙面規例》,讓各持份者理解其迫切性,亦為學界所支持;該會又指,學界要團結,將情、理、法結合,守護學生,再按校情,處理學生罷課事宜,校園終會回歸常態。

[责任编辑:肖靜文]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