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訂禁蒙面法非繞過立會

2019-10-06
来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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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經過深思熟慮,是艱難的決定。有關規例是附屬法例,屬於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在立法會復會後第一個會議就能審議,並非繞過立法會。

  昨日,鄭若驊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訂立條例考慮到法例保障的人權及集會自由等,認為目前的措施符合相稱性,不會影響市民參與合法和平集會。她引述高等法院拒絕頒下臨時禁制令的判詞,指有必要透過規例控制非法集會。她強調該例沒有影響到合法及和平遊行集會及言論自由,但權利不是絕對的,和平示威者不需要擔心秋後算帳而蒙面,因為香港勞工法例完整,勞資審裁處有一定程序可以保障參與示威的工人。

  鄭若驊又指,禁蒙面法是附屬法例,因此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法推行,繞過立法會的說法不完全正確。她重申引用緊急法時要考慮公共利益及所有相關因素,不排除但不希望引用其他緊急法下的規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冀《禁止蒙面規例》能令違法者承擔法律責任,他相信規例對絕大部分守法市民具阻嚇力,也可讓他們明白該如何維持社會秩序。他說,社會上必然有一些罔顧法紀、做出暴力行為的人,這些人須由執法部門或司法制度處理。

  李家超:規例具阻嚇力

  李家超指,在現行法例下,警務人員已有權查核在港任何人士的身份證或身份證明文件。如被查人士戴口罩或蒙面物品,警員未必能確認該人是否身份證持有人,因此若被查人士拒絕脫下面罩,在現行法例下屬阻差辦公。他認為《禁止蒙面規例》列明法律要求和責任,令法律更為清晰。當警務人員行使權力時,市民必須脫下面罩,令身份可被識別,市民若拒絕即屬違法,與現時情況分別不大。他希望社會共同努力,公開表態,與暴力割席。

  另外,對於有報道指實施《禁止蒙面規例》會在流感高峰期間影響預防流感措施,對公共衛生造成影響,政府發言人澄清,新規例跟公共衛生的呼籲是沒有抵觸的。有關規例並不會禁止市民因其健康需要佩戴口罩,以預防疾病感染或傳播。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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