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深圳開出中國內地首張電子煙罰單 李博/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林麗青報道:10月14日,深圳新一輪控煙“車輪戰”正式打響,這是新修訂《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自10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的首次控煙執法,監督的對象就是新版《控煙條例》中首次納入禁煙范圍的公交站台。在是次執法現場,共有六名煙民被罰,罰款50元,其中包括一名電子煙煙民,這也是中國內地首例電子煙吸煙者被罰。
“我抽的不是煙,是電子煙。” 7月14日下午,在南山科技園附近的公交站台內,一名姓練的煙民打開電子煙正在“吞雲吐霧”。伴隨著煙霧的彌漫,一股電子煙特有的淡淡水果味消散開來。面對突然而至的控煙執法人員,練先生一頭霧水。
練先生表示,自己一個多月前開始抽電子煙,剛從廣州來深圳,不知道電子煙也在深圳控煙的范圍內。
電子煙是不是“煙”?記者了解到,在深圳新版《控煙條例》的中,對於吸煙和煙草制品的定義明確,即煙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煙草作為原材料生產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電子煙。而吸電子煙也被納入吸煙的范疇。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發布的《2019年全球煙草流行報告》指出,電子煙“無疑有害”,不僅有尼古丁,還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質,對健康的長期影響尚不明確;沒有充足證據表明電子煙有助於戒煙。
對於全國首例電子煙吸煙者在深圳被罰,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項目官員印曦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支持深圳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等禁止吸煙的地方,使用包括電子煙在內的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深圳市更新立法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范圍,標志著政府充分保護深圳市民免受所有形式的煙草使用危害的決心。“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所產生的氣溶膠會增加空氣中某些有毒物質、尼古丁和顆粒的濃度,從而對身邊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