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違蒙面法等4罪 中五生准保釋

2019-10-2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10月18日有網民發起5區快閃遊行,學校運動健將、卡巴迪港隊成員徐俊傑當日在牛頭角玉蓮臺疑與中年男子因「影大頭相」爭執,期間傷及另一名勸架的途人。他分別被控非法集結、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公眾地方打鬥及普通襲擊共4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戴黑色口罩參與非法集會

  就讀中五的18歲被告徐俊傑,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候訊期間須遵守宵禁令、每周一次往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及居住於報稱住址。

  由於需時索取律政司意見、檢驗被告的手機及聯絡涉案的相關受害人,控方申請案件押後獲准。

  4項控罪指,徐被控於10月18日在秀茂坪牛頭角道297號玉蓮臺地下外參與非法集結,並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黑色口罩。他另被控同日與一名不知名男子在上述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以及襲擊男子吳耀華。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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