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6分鐘走完流程 修例草案正式撤回

2019-10-24
来源:香港商報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於立法會會議上,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中通社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林駿強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他表示,由於公眾對草案的意見分歧,社會出現矛盾,政府經研究及檢討後,早於6月12日已決定暫緩修例工作,之後亦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已完全停止。為了更清楚明確表明特區政府就修例工作的立場,故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正式宣布撤回草案。昨日的議程只維持約6分鐘便完成,過程整體順暢。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明言,李家超在會上的有關動議不容辯論,亦毋須表決。不過,亦有反對派議員要求李家超「澄清」發言。其中不斷吵鬧的公民黨議員郭家麒被趕離場。

  梁君彥明言動議不容辯論

  立法會大會昨日開會,備受矚目的議程是「保安局局長宣布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會議昨早11時開始,先進行6項口頭質詢,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質詢完成後,於下午1時35分左右宣布暫停會議。會議於下午2時40分左右恢復,進入關於政府法案的議程,當首讀及二讀《2019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2019差餉(修訂)條例草案》、《2019年運貨貨櫃(安全)(修例)條例草案》後,便進入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議程。梁君彥先明言,官員的發言不容議員辯論。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昨午2時58分左右,就撤回修例草案發言。期間3名司長及多名局長均有到立法會「撐場」。李家超致辭說:「政府於今年2月,在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之後,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修改現有的《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條例草案》於4月3日在立法會大會首讀,之後我在5月27日向立法會作出預告,擬於6月12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

  郭家麒吵鬧被逐出會議廳

  李家超續說:「由於公眾對《條例草案》意見分歧,社會出現矛盾,政府經過研究及檢討,決定暫緩修例工作。就此,我於6月15日致函立法會主席,收回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預告,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亦因而停止。之後政府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

  最後,李家超宣布撤回草案:「現在,為了更清楚明確表明特區政府就修例工作的立場,我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2)條,正式宣布撤回《條例草案》。」有關議程大約維持6分鐘,就順利完成。

  在李家超發言完畢後,反對派議員一度發難,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公民黨議員郭家麒要求李家超澄清會否道歉或辭職,李家超重申沒有補充發言。郭家麒接着大鬧大吵,被梁君彥驅逐出會議廳,但他不從;梁君彥一度宣布會議暫停20分鐘左右。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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