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汽油彈3青年還柙候訊

2019-10-2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今月13日的所謂「18區開花」商場集會示威,最後演變成多區暴動。3名青年分別涉藏有汽油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由於案情嚴重,3人都被拒保釋,還柙候訊。

  官指重犯風險高拒保釋

  首案被告姚少康(23歲,舞台設計)。控罪指,姚於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唐明公園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汽油彈;他同時被控在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道77號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尹廣培,因而對尹廣培造成身體傷害。被告上周二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時,不獲保釋外出。辯方昨申請保釋覆核,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姚在短時間內涉及兩案,其中一案更涉藏有汽油彈,案情嚴重,重犯的風險高,故拒絕其保釋,須繼續還柙候訊。兩案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據悉,姚的母親患肺癌末期,父親亦因意外導致行動不便,姚成家庭的經濟支柱,至今已還柙10天。

  另外,兩名青年涉嫌於10月13日在荃灣華都中心外藏有汽油彈及打火機等物品,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早前首次提堂,兩人須還柙候訊。辯方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裁判官終拒絕兩人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

  被告依次為容俊熙(19歲,大學生)及冼家權(26歲,工程師)。容被控於10月13日在荃灣華都中心一樓58號舖外,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支汽油彈、1把鎚子、4個打火機及1把剪刀。

  冼被控於同日在上述地點,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汽油彈、1個丫叉、小量金屬珠、1個打火機及1把剪刀。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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