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連兩日破運毒孖案 檢液態可卡因33公斤 市值逾3000萬

2019-10-26
来源:香港商報

  海關人員展示本周二在機場檢獲的液態可卡因毒品。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萬家成報道:海關於本周二起一連兩天,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兩宗手法相似的販運毒品案件,合共檢獲33公斤液態可卡因,估計市值高達3000多萬元,3名涉案男女旅客當場落網,分別於前日及今日提堂應訊。

  秘魯來港2男女被捕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調查主任林樂詩昨日表示,海關人員本周三(2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2名抵港男女,為兩人進行例行清關檢查時,發現他們攜帶的兩個行李篋內,共藏有10樽懷疑載有液態可卡因的酒瓶,共重22公斤,估計市值約港幣2300萬元,兩人當場被捕扣查。

  一名從馬來西亞吉隆坡抵港男子涉運毒被捕。

  涉案被捕男子(39歲)及女子(28歲)報稱相識,兩人由秘魯利馬,經法國巴黎轉機來港。他們已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罪名,今日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林樂詩指出,該批毒品以泡泡紙、膠紙包裹,拆開包裝後則有紅酒用的錫紙及木塞。她又指,由於毒販有時候會利用食物包裝以作掩飾,關員在檢查時會留意有關物品的包裝有沒有可疑之處。

  此外,海關亦在本周二(22日)同樣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類似毒品,當時海關人員截查一名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抵本港的男子(39歲),發現其行李篋內,藏有5樽載有懷疑液態可卡因的酒瓶,共重11公斤,以及兩包懷疑冰毒,估計市值共約1160萬元。

  海關拘大馬抵港男子

  涉案男子被控以兩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已於本周四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林樂詩表示,兩宗案件在包裝上及酒瓶標誌相似,只是販運路線不相同,現正調查兩案是否有關連。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海關呼籲,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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