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博罗法院公开审理一起9人涉恶案件

2019-10-29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卢伟、通讯员曾海青报道:10月29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团伙采用“软暴力”催债的案件,9名被告人被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7月开始,被告人卢某聪、麦某诚经商策后,各自出资人民币10万元合伙从事线下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的高利贷业务。投入的资金放完后,卢某聪、麦某诚先后找到被告人魏某宽、张某入股。同年9月15日,上述4人成立弘博金服公司(无工商登记、无放贷资质)从事高利贷放贷业务,先后雇请张某明、黄某华等6人作为公司成员,公司成员前期主要负责业务、考察、催收工作,2018年后主要负责催收工作。

  为催收高息贷款本金和利息,卢某聪、麦某诚先通过线上电话、微信、短信等向借款人催收,线上催收无果后即转为线下催收,指使张某明、邱某伟等人上门催收,采用上门滋扰、纠缠、泼红油漆、喷“欠债还钱”字样、张贴照片(借款人手持身份证、借条、写有“某某某欠债还钱”字样),以及陪同借款人接小孩放学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形成心里强制,迫使借款人或其家属归还借款本金和高额利息。

  弘博公司一伙,其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破环社会秩序,逐渐发展为以卢某聪、麦某诚等4人为首要分子,以张某明、黄某华等6人为普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立至今,卢某聪等4位股东共分红4次约4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卢某聪等人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庭审直击

  法庭上,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是否预谋进行暴力催债、以及卢某聪、麦某诚等四人首要分子是否指挥“公司成员”进行暴力催债等进行辩论。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博罗法院始终着眼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打压态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博罗法院受理了涉黑涉恶案件21宗,审结20宗114人。

  什么是“软暴力”

  根据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本案中,9名被告人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滋扰、纠缠等行为,足以影响他人生活、生产、工作,属于“软暴力”行为。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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