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遠發現今日屯門裁判法院國旗被倒掛。葉俊遠Facebook截圖
【香港商報網訊】香港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葉俊遠今日在Facebook上載屯門裁判法院國旗被倒掛的照片。
葉俊遠發文批評:「『可恥』屯門法院倒掛國旗,連法院也帶頭侮辱國旗,難怪昨天侮辱國旗案,偏離案例,判得那麼輕! 」
他其後於9時05分又補充:「經本人向屯門法院投訴後,職員已重新正確地懸掛國旗。」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