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正執法快速審訊

2019-11-25
来源:香港商報

  文/寒柏

  「反修例」暴動持續多個月,暴徒不斷的「打」「砸」「燒」,已幾近瘋狂,實似是沒完沒了。直到近日,形勢似乎才開始有所改善。

資料圖

  對暴徒當頭棒喝

  暴徒於上周佔領理大校園,對紅隧通道及行人橋大肆破壞,並四處縱火。同一時間,警隊「新一哥」正式上任,警方以往過分克制,只以驅散為主,現在卻有所改變,以拘捕為重,並先封鎖理大校園,好整以暇地進行圍捕。至今,理大一帶遭拘捕的暴徒及被登記的疑犯,已超過1100人。直到目前為止,暴動期間被拘捕的疑犯超過5804人,暫時至少有521人被起訴。

  據筆者觀察,雖然反對派在網上的文宣不斷,但一般市民也漸漸靜了下來;坊間討論,暫時不再如過去數月般激烈。香港始終是商業城市,很多港人都只重實利,而且有點欺善怕惡,見暴徒「敗走」,暴動「無利可圖」,便會漸漸對話題失卻興趣。

  對於前線的暴徒來說,以往過千人參與的暴動裏,警察以驅散為主,一般只拘捕最多數十人,即大部分暴徒仍是逍遙法外,下一次暴動發生時,他們多半又會再走出來。警方在這一次理大圍捕行動中,竟可制服超過1100人,使大部分人無法逃走,對暴徒來說算是一種「當頭棒喝」。人性始終是「不見棺材不掉淚」,要教育好下一代,始終要「賞罰分明」,西方諺語亦有「紅蘿蔔與棍子,須相輔相成」一說,警方增加拘捕比重,添加了阻嚇作用,對港府依法「止暴制亂」有十分積極的正面作用。

  應加快審訊效率

  現時,警方已拘捕共5804人,並要處理大量的檢控工作。如果按現有的法庭資源及人手來說,大部分案件都要排期再審,動輒至少要等幾個月時間才能再開庭。疑犯干犯的「暴動罪」屬嚴重罪行,刑期可達十年之久。他們獲保擇後,又會否打算「棄保潛逃」呢?在「政治狂熱」的氣氛下,疑犯被控「暴動罪」,卻被部分媒體吹捧成「義士」。他們人數太多,保釋期間會否遵守法庭的「宵禁令」?他們又會否再犯?如果他們再聚眾鬧事,對社會的秩序將會造成衝擊。簡單來說,警方拘捕及起訴暴徒,法庭卻未能及時審訊,絕大部分疑犯尚能保釋,已給予社會一種極錯誤信息,就是:「警方拘捕,法官放人」的錯覺,亦變相削弱的了法例對暴徒的阻嚇作用。如果市民對法庭的處理手法產生誤解,導致民不守法,亦會直接對香港的法治精神造成嚴重損害。

  其實,香港司法機關亦可仿效英國過去的做法。於2011年,英國倫敦托特納姆地區,因警察槍殺黑人青年,引起區內黑人青少年暴動,由於案件太多,輪候審訊的時間太長,當局便成立了「特別法庭」,「加班」24小時審訊。這做法絕對值得香港政府借鏡。

  總的來說,警方加大力度拘捕,法庭另設「特別法庭」,加快審訊效率,才能依法「止暴制亂」,盡快恢復社會秩序。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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