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4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此前韓國反壟斷執法機構以強迫簽訂不平等合同為由向高通公司征收1.03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9億元)罰款,韓國法院4日裁定,上述監管行為合法合理。
報道指出,當天,首爾高等法院對高通等三家公司向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提起的責令改正措施取消訴訟作出如上判決。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2016年3月認定高通方面將調制解調器芯片組的供應和專利權掛鉤欺行霸市,壟斷專利權,處以罰款並責令改正。
據韓聯社此前報道,2016年12月28日,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表示,以涉嫌妨礙市場競爭為由對美國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處以1.03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9.2億元,依照當時彙率計算)的罰款,創下韓國反壟斷罰款曆史紀錄。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責令高通公平合理無歧視地向芯片組制造商提供標准必要專利(SEP)。
報道稱,上述“芯片組”的專利是手機制造不可或缺的,高通在三星、英特爾等芯片廠商要求簽署SEP合同時,予以拒絕或要求寫入不合理條件,使合同內容單方面有利於自己,逐漸強化了其市場影響力。
高通利用其影響力,以一攬子提供芯片組有關專利為條件,強迫手機制造商為其提供巨資研發的專利。因高通授權的專利日益增多,連手機制造商也要擔心高通的專利攻擊。手機廠商日益依賴高通芯片組,造成無處供貨的芯片組供應商接連倒閉。
報道提到,高通當天發表一份聲明稱,無法接受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的決定,將向首爾高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