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浩天。圖:星島
【香港商报网訊】7月13日「光復上水」遊行,演變成衝突事件。已被禁止運作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於當日遊行後與約百名人士佔領馬路,推撞警員的頭盔,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兩罪,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表示,准備好答辯,辯方則需時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訊。
陳浩天申請剔除宵禁令及住在報稱地址兩項保釋條件,控方表明反對。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拒絕其申請,陳浩天須繼續以1萬元現金,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遵守宵禁令等條件保釋。
29歲陳浩天,報稱自由工作者,被控本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和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另在同時同地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