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徒涉制造炸藥 17歲男生50萬申請保釋再遭拒

2019-12-13
来源:海外网

  資料圖。圖源:香港中通社

  【香港商報網訊】近段時間以來,香港黑衣暴徒頻用爆炸品作武器。今年10月15日,香港警方在大角咀某住宅單位搗破武器庫,檢獲大量懷疑汽油彈和自制炸藥原材料,還有至少兩個手提電話引爆裝置和3部航拍機等。

  香港警方以制造和管有炸藥罪起訴兩名男子,案件昨日(12月12日)再於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被告提出願以50萬元申請保釋外出,但遭裁判官拒絕,兩人須繼續還押至明年(2020年)2月27日再提訊。

  據報道,兩名被告為暫時停學的副學士學生董上琳(23歲)、中五學生丁展峰(17歲)。控罪指,兩人10月15日在大角咀橡樹街75號大廈一單位內,明知而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鉀與硫磺。

  報道稱,香港警方於當晚七時三十分左右在大角咀一住宅單位附近截獲兩人,搜出兩人各有一條該單位的鎖匙,其後警方搜查該單位,檢獲汽油彈、汽油彈原料、易燃物品、投擲器、信號彈及無人機等。

  控方在交代香港警方調查進度時指出,涉案的懷疑汽油彈液體具有高揮發性,現場檢取的3部航拍機全部操作正常,能負重300克至500克,不排除會用作運送汽油彈或其他危險品襲擊香港警方。

  控方續指,還於屋內發現了連接電線的電話,現仍要調查是否用來連接遙控爆炸裝置,並需更多時間檢驗及分析所發現的化學物品、對講機以及懷疑信號彈等。控方表示,未來不排除以更嚴重控罪起訴兩名被告。

  港媒稱,昨日(12日),次被告丁展峰的代表律師提出以40萬元現金,加上次被告父親的10萬元人事擔保,共計50萬元申請保釋外出,但被香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以案情嚴重拒絕,法官下令二人繼續還押至明年2月27日再提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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