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2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立法會大樓和政總,更演變成示威衝突,其中1名報稱救生員的示威者昨認暴動罪,為修例風波中首次。 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去年修例風波中,有示威者於6月12日包圍金鐘立法會和政府總部,更演變成示威衝突,多人被捕。當中一名報稱救生員的示威者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成為修例風波中首位承認暴動的示威者。
官需時考慮15日判刑
被告昨日求情表示已從今次事件中汲取教訓,明白任何時候都不能訴諸暴力。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強調暴動是嚴重罪行,將需時考慮並於本月15日判刑。
案發去年6月12日下午3時半左右,約數十名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入口外喝罵警察,並投擲雜物等,警方一度向在場人士發出警告,但示威者依然繼續湧前,最終警方須退守防線至立法會公眾入口。警方退後防線後,示威者繼續向他們投擲頭盔、雪糕筒和雨傘等雜物。被告承認曾向警方投擲一副頭盔和一把雨傘,他當時身處示威者前線,與其他示威者將雜物推向警方。直至接近4時,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民眾。儘管大部分示威者離開現場,被告仍留守並繼續多次向警方投擲雨傘等雜物,最後被警方制服在地後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參與非法集結。事件中有8名警員受傷,但控方承認沒有證據證實所有傷勢均是被告的行為所導致。
青年旺角攜汽油彈認藏武
21歲被告冼嘉豪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於去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他原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該2項控罪則不再予以起訴,保留在法庭存檔。
另一方面,昨日亦有其他涉及修例風波不同案件的被告認罪。其中,李開正(22歲)在去年萬聖節涉於旺角一帶攜有5支汽油彈,李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揚言:「除了判監或判入勞教中心,無其他選擇。」案件押後至5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李期間須還柙候判。
此外,去年9月15日一名身穿印有「岳」字灰色上衣的男子陳以晉(19歲),涉嫌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業中心外以伸縮棍襲警,疑意圖阻止警員拘捕3名示威者。陳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襲警罪,但否認其餘2項控罪。案件將於6月11日開審,預計審期2天,屆時將一併處理襲警罪的判刑及求情,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