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警方就昨日有報道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對其曾租住單位的僭建物視若無睹,警方表示有關報道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並對於相關媒體的失實報道表示遺憾。
警方發聲明表示,鄧炳強曾於2016年租住九龍塘廣播道一單位,其後於2017年接獲屋宇署通知,指該單位天台有僭建物,須即時清拆。鄧炳強隨即通知業主有關清拆令並着其處理,惟該業主一直沒有履行清拆令,鄧炳強遂於2019年6月遷出該單位。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警方就昨日有報道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對其曾租住單位的僭建物視若無睹,警方表示有關報道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並對於相關媒體的失實報道表示遺憾。
警方發聲明表示,鄧炳強曾於2016年租住九龍塘廣播道一單位,其後於2017年接獲屋宇署通知,指該單位天台有僭建物,須即時清拆。鄧炳強隨即通知業主有關清拆令並着其處理,惟該業主一直沒有履行清拆令,鄧炳強遂於2019年6月遷出該單位。